这对情侣为稳住销售商,卖出的饮料比自己进货的价还低,后因亏损严重,收款不发货;两人昨受审
华龙网讯(晨报记者文创实习生陈果通讯员彭东)女友开了家饮料批发店,男友负责开车送货,这对情侣为稳住销售商,卖出的饮料比自己进货的价还低,两人涉嫌合同诈骗共270多万元。 昨日,这对情侣在渝中区法院受审。
收下270万元没发货
据指控,女子王某曾在娃哈哈公司工作,她的男友屠某曾在百事可乐公司工作。王某辞职后开了一家饮料酒水批发点,屠某辞职为女友当起了司机,专门搞送货。
2003年11月至2004年9月,两人先后与下级销售商代某、张某等人达成经营的书面或口头协议,确立购销关系,约定先付款后发货。但王在陆续收到代某等人的货款后,并没全额发货,尚有270多万元货物没发出,货款也未归还代某等人。
此外,2004年7月至8月,两人又与上一级销售的商业公司等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向这些公司进货。但两人不履行合同,被指控共收取了18万余元货物没付款。
2004年8月到9月中旬,代某等人先后多次找两人要求发货或退款,两人从重庆逃到昆明躲了起来。去年11月19日,两人从昆明准备到成都躲藏,在火车上被警方捉获。
亏本发货图稳住客源
公诉人指控两人构成合同诈骗行为。这对情侣对指控基本无异议。王某称,男友一直都不知她在干这件事,他是后来才知的。两人当时花了近20万元,以屠某名义买车买房时,男友还问过钱有没有问题。
屠某称,他的确不知女友在干这种事。他每天只负责开车,把货运到目的地。
公诉人拿出了屠曾向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上面显示屠曾和王“商量”过此事。法官问屠“商量”是什么意思。屠没有回答。
王某说,她一直想事业有成,在经营的前几个月,她利用朋友关系,能从超市拿到比批发价低的鲜橙多等饮料,再卖给代某等销售商。
但随着夏天到来,超市内可供低价出售的饮料越来越少,下级销售商要货越来越多,她手中已无货可发。这时,她为了稳住客源,不惜以超市的批发价格购买饮料,再以低一大截的价格卖给销售商。
这给销售商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搞得自己亏损严重,她只好收了钱没发货,销售商常来催款,她和男友被逼远走他乡。
两被告的辩护人称,两人去昆明后,销售商来搬走了部分货物,这算退赃。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 2006-09-19 0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