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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业主纷纷在“抗议书”上签名。
广州日报:
我2003年入住东湖御苑,当时车位的价格适中我想买一个,但发展商说车位不卖,但保证业主可租到车位,并采取先到先得的排队原则。一开始时车位的租金是600元/月,后来有关车位租金的政策出来后,租金降到400元/月。几年下来也一直相安无事。但随着楼盘销售接近尾声,入住的业主越来越多,车位变得越来越紧张,于是发展商突然变脸,提出投标认购车位,更离谱的是,车位的最低价格要25万元起,大型的车位更是去到42万元或48万元起拍,这无疑等于让业主再买多一辆至两辆的中高级轿车,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但若不参与投标,就意味着车子无家可归。车位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怎能这样随意出售车位。当初我们刚入住时提出买,他不给买,现在却逼着我们买,这不是趁火打劫的奸商所为吗?
李先生
本报讯(记者林中行摄影报道)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车位紧张问题已成众多车主的共识,住户高高兴兴买了车,回到小区却发现有家难回的现象屡见报道,而近日又有一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在这个问题上“火上添油”。
记者收到读者来信后,在该小区找到一份《东湖御苑车位的认购须知》和《东湖御苑车位认购通告》。里面提到,业主的认购投标价不能低于认购底价,并且只可以千元单位作递增,车位的认购是以认购投标价最高者按次序优先认购及选择车位。《通告》还告知业主,“由2006年9月8日开始,正式接受申请认购车位,首批认购车位数目为50个,我司或考虑按申请认购数目而增加认购车位数目;申请认购者必须为东湖御苑业主本人或直系亲属。2006年9月26日或27日公布首批认购车位的申请认购结果。”
开发商:出售车位合法合理
对于业主们的强烈抗议,开发商同样张贴了一份《东湖御苑车位认购回应告示》,以此来回应业主们的不满。《告示》上称:“我司是合法合理地处理出租或出售东湖御苑车位,车位价格是以每个计算的,并不是以每平方米计算。据了解,广州市内车位供不应求是不争的事实,豪宅楼盘的一手车位价格约为22万~28万元。车位使用年限是50年,从1996年开始计算,车位还有40年的使用权。如果以一个车位人民币25万元及40年使用计算,使用该车位的每月费用连同管理费用亦不超过700元(已拥有车位合法产权),较现时一般豪宅楼盘车位的二手租价(约每月800元~1200元)为低(但没有车位合法产权)。无论从保值使用或升值投资的角度计算,是否合理,就由业主们自行判断吧。”
业主:想开车堵住车库门口
但这样的一份《告示》反而引来业主们的更大不满。9月16日,上百名不满的业主经过互相传递通知的方式,齐聚小区一楼的广场,纷纷签下抗议书,要求开发商撤回认购通告,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些神情激愤的业主还说:“我宁愿把车子堵在车库的门口,也不愿纵容开发商这种行为。”众业主还冲进小区的管理处,要求管理处退回之前签下的《东湖御苑短期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们认为这份协议根本就是在不对等不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
律师:《物权法》对此一直有争议
即使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车位是否就可以由开发商随意买卖呢?有关的法律人士对记者称,由于《物权法》的迟迟未出台,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作为小区的停车位是政府部门按小区的规模和规划来配备的,目的是为业主提供日常的停车服务,业主应享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停车权。即使小区的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但由于车位是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不应随意进行炒卖,在立法上也应对此项物权的行使有所限制。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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