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蓝岚)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为期1个月的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收费专项检查结果,到目前为止,共检查84个收费单位,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项目12项,涉嫌违法金额1583210元。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林波日前表示,如查实确为违规的收费一定要退还交款人,无法退还的要没收,如果违规收费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罚款。 出租车司机发现有企业出现乱收费等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未上等级企业乱收费超标近一倍
此次专项检查发现出租车行业仍存在一些违规收费行为,涉及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七种违规收费行为。
其中,超标准收费情况最为突出,主要包括三种情况。首当其冲的就是超标准收取基本服务费。根据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二类企业向司机收取的基本服务费标准是每车每月570元,有的二类企业实际却按一类企业收费标准,即每车每月810元收取;有的企业未评上等级,按规定基本服务费标准是每车每月400元,实际收费是每车每月700元,几乎超标一倍。
重复收保养费转嫁协会会费
还有一些企业重复收费,主要集中在二级维护费和例行保养费。有的企业在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时,当月除了收取300元的二级维护费,还重复收取了150元的例行保养费。
转嫁收费。个别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把向企业收取的出租车协会会费、道路协会会费转嫁给司机。分别向司机收取每年10元的出租车协会会费和每年20元的道路协会会费。
明码标价不规范。经过几年对出租汽车收费的清理整顿,不少收费项目已被调整或取消,但有不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没有及时对收费公示表作出相应的调整,有的甚至还用2001年的收费公示表。一些企业自定的收费项目、保证金、押金,没有进行公示。
广州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从2005年11月15日起,每月向司机返还100~200元的费用。但检查发现有的企业以向司机提供额外服务为由,不向司机返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