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明耀)检察院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力量;整个党政部门都要关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这是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强调的。日前,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结合江苏实际,推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两院”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在省委常委会上,李源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继续高度重视和加强“两院”工作,按照中央《决定》,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党对“两院”工作的领导,加强“两院”队伍建设,努力为“两院”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要支持“两院”依法独立地履行法定职责,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李源潮指出,检察院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在法治江苏建设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就要突出抓好两个“严”字:严格执法,严管执法队伍。
李源潮要求,要切实加强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队伍建设仅靠检察院自身是不够的,党委组织部门,整个党政部门,都要关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切实把好检察机关干部进人关,安排军转干部进检察院,要严格掌握进人条件,优先安排政治业务素质好、经过专业培训、适合检察院工作的人员,进来后也要加强教育。要加强干部交流,防止干部在一个地方时间过长而产生问题。检察机关建设经费,特别是办案经费、技术建设经费,要给予充分保障。
江苏省委常委会还认真分析了当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工作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落实检察院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按照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好配强检察院领导班子;加大上级检察院党组协管干部工作力度;加大干部任职交流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院人员配备,尽快解决空编进人问题,对空编院可以适当放宽地方进人计划和进人指标的限制;组织人事部门对检察院亟须引进的人才要给予政策支持;要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条件和规格为检察委员会选配两名左右专职委员。
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将检察院基础设施、办案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检察官业务培训经费保障,建立和落实检察官因公殉职抚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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