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18日讯(记者 廖庆玉特约记者符宏)每个月,金龙路美食一条街的经营者们都会按时将污水处理费交给物业公司,然而,海南西原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收了业主一年多的污水处理费共9万多元,却一直没有交给政府部门。 海口市排水收费所多次向其催交欠款,但至今仍没有收到欠款。
据介绍,海南西原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负责管理国贸金龙路饮食一条街近20间饮食店物业,包括代收污水处理费。但从2005年5月至今已经14个月没有向政府部门交纳污水处理费。据统计,到今年8月份已拖欠污水处理费共计89520元。
今天,记者跟随海口市排水收费所工作人员到金龙路14家饮食店了解到,海南西原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每个月都按时收取这些饮食店的水电费,其中所收取的水费中已包含污水处理费。在采访中,这些饮食店都出示了该物业公司开据的收费发票。据悉,在今年8月1日收费标准调整前,按每吨水3.2元的价格收取(其中已含每吨水0.6元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量按用水量的90%计)。今年8月1日收费标准调整后,按每吨水3.7元的价格收取(其中已含每吨水0.8元污水处理费)。业主们反映,他们每个月都按时将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交给该物业公司,要是交慢一点他们就会停水的,所以业主们都不敢拖延。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排水收费所曾向该物业公司多次送达催款通知书,他们仍置之不理。收费所一再派工作人员上门催缴欠款,仍然没结果。9月份来,收费所有关负责人多次亲自给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他们必须尽快缴交欠款,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每次承诺马上交,但就是没兑现。
下午,记者就此事向该物业公司的一名张姓负责人核实。这位负责人承认,他们的确收了商家这一年多的污水处理费,也确实没有交给政府相关部门。
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种行为,目前房管部门还没可依据的法规,来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约束和制裁。但是,物业公司收了业主的缴费,却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将钱交给政府,这已经损害了政府的利益,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让其偿还这笔欠款。海口市排水收费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所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