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振)停车不是交“机动车辆占道费”,而是交“经营性占道费”,这样的怪事就让311路公交车遇到了。负责收费的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市容市政部的胡安善说:“公交车有经营性行为,所以要交经营性占道费。 ”但长安区物价局表示,从未批准过向公交车收此费用。
据公交五公司5车队党支部书记姚建荣介绍,2005年11月,为方便长安大学城师生出行,在市领导的指示下,将311路公交车终点站,从郭杜延伸到西北大学南校区东门,今年元月份再次延到该校南门。终点站延伸了,高校师生出行方便了,但对于311路公交车来说,怪事也来了。
姚建荣说,今年4月下旬,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市容市政部送来一纸催款单,要求311公交线路交占道费和保洁费,全年共计47059.20元。“我一看单子吓了一跳,以前从没听说公交车也要交占道费”,姚建荣说,“对方说是按长安区文件执行,但我们以前终点站在长安区郭杜,也没交过占道费。几个月来市容市政部不断催款,9月14日,他们发出最后通牒,限令9月18日中午前交清费用,否则开始拦车。但我们认为这笔收费不合理,没有交。”
收公交车占道费依据是什么?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市容市政部,由于主要负责人不在,在工作人员的联系下,记者采访了负责该区域市容监察的胡安善。
胡安善说,311路公交车终点站占用了绿化带,车辆经常停在主干道上,且多次轧坏道沿,所以必须交占道费。他还说,不仅是311路,延伸到大学城的320路、321路、322路、600路公交车,均要交占道费。
他提供了一份长安区市容和物价部门2002年联合颁发的《关于乡市容环卫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说:“收占道费是按照文件执行的。”但记者发现,该《通知》中并没有收取车辆占道费的条款,关于占道费的项目只有“经营性占道费”。
根据《通知》中注明的批准机关,记者又查看了《陕西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该文件中关于车辆占道明确为“机动车占道费”,在“经营性占道费”条款中并没有涉及车辆。而且文件中明确规定:“占道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
《关于乡市容环卫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没有要求收取“机动车辆占道费”,为何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市容市政部还要收取公交车占道费呢?胡安善说:“公交车不是机动车,那些私家车才是。公交车有经营性行为,所以要交经营性占道费。”
经营性占道费包不包括公交车?记者采访了《通知》的发文单位之一长安区物价局。收费科科长胡选社说,《通知》中的收费项目都是按照上级文件制定,如果上级文件中不包括公交车,这里也不应该包括。他还说,从来没有批过向公交车收取占道费的项目,以前也没有哪个部门向公交车收占道费。
随后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没有批准过向公交车收取经营性占道费的项目。长安区物价局收费科科长胡选社说,如果超出文件范围收费,就属于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