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党校高价办班卖事业编制 创收为盖楼
核心提示
交纳数万元学费,毕业后就能到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工作。鹤峰县党校2001年、2002年开办的大专班,对当地农家子弟的诱惑显而易见。然而,大专班的18名毕业生,在分配半年后却遭遇“分流下岗”。
全家四处借贷来的学费打了水漂,3年学习等来的“铁饭碗”破碎,18个家庭踏上了上访之路,由此也揭开了鹤峰县党校“办大专班‘卖’编制”的内幕。
4.2万元“换”只“铁饭碗”
鹤峰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不到1600元。中营乡金竹园村三组陈玉华的父亲是乡村教师,母亲在家务农。当得知上党校毕业可端“铁饭碗”的消息后,尽管数万元的学费在当地几乎是天文数字,但为了孩子的前途,全家还是东挪西借,甚至将父亲的工资存折抵押到信用社,终于凑够了学费。
2002年9月,陈玉华成为鹤峰县党校全日制财税大专班的一名学生。
陈玉华入学凭的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一份与县委党校签订的《全日制定向分配大专班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大专班学制3年;学生必须按时交纳学费4.2万元(含3年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学习期满凭毕业证书,统一安排到乡镇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否则,党校无条件退回学生们缴纳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陈玉华告诉记者,3年下来,除了学费,生活费又花了1万多元,家庭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另外,党校总共不到10名教师,财税主要专业课以及数学、外语等课都上不了,只有到外面请老师,请不来就不上,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陈玉华也坦言,同学们都知道3年后就可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因此普遍抱着“熬日子”的心态,学习不太认真。
2005年10月,经过两年学习、一年实习,两届30名毕业生全部被分配到乡镇经管站。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鹤峰县所有财政拨款单位进人必须经过考试,但党校大专班毕业生却是按协议未经考试直接分配,吃上了“财政饭”。
然而,就在一个几乎皆大欢喜的“交易”即将完成之时,湖北省开始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其中一项工作重点就是定岗减员。今年4月,经过数轮民主测评、考试,党校大专班两届30名毕业生中有18人被分流。
分配不到半年就面临下岗,18名毕业生决定找党校要个“说法”。
盖楼没钱办学创收
毕业生们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对“花高价读书就能得到事业编制”也曾隐约觉得靠不住,但当党校拿出县委的红头文件时,一切顾虑都被打消了。
毕业生提到的红头文件,是鹤峰党校2001年9月向县委、县政府递交的《关于举办全日制大专班的请示》,以及鹤峰县委办公室对该报告的两份批复。
鹤峰党校在报告中请示:希望批准招收30名学制3年的大专生,招生对象为199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3年学费5万元;完成课程计划,经考试合格者,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财政拨款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鹤峰县委办公室则批复同意,只是将学费调整为4.2万元。
毕业生郭家喜告诉记者,入学根本没有资格审查,当时他连中专都没有毕业,但交足学费后就顺利读上了大专。
记者从2001年鹤峰县委常委“关于县委党校工作的会议纪要”中,找到了鹤峰党校开办大专班的真正目的:为加大县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将现有旧房全部拆除修建一座集教学、学生生活为一体的综合楼……全部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在150万元以内。资金筹集主要渠道是:将校园所在地滑坡体治理、小流域治理工程纳入以工代赈项目,安排一部分资金;开办定向就业大专班,收取一定培训费用。
依据这份“尚方宝剑”,2003年2月,鹤峰党校教学楼及宿舍楼随着大专班的开办而动工,当年10月,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综合楼竣工,大专班也随之停办。30个事业编制“有效”转化为鹤峰党校的基建资金。
在党校工作了20多年的校办主任田声玉告诉记者,学校目前有教师9名,并没有进行全日制大专培训的师资力量。大专班是联合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办的,毕业证书也是电大颁发。大专班共收取学费126万元,除上缴给湖北广播电视大学8万元,其余都投入基建。2003年综合大楼建成后,党校再没有开办大专班。由于摊子铺得太大,至今大楼内连办公设施、桌椅板凳都没有配齐。
编制成了可以换钱的资源
鹤峰县编制办主任李国庆表示,县里对事业编制有管理权限,两届大专班的30个事业编制,都是经县委批准、同意的。鹤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成举也表示,类似的大专班前些年在其他地方也开办过,鹤峰这次如果不是碰到乡镇配套改革,根本就不会有纠纷,反而是一项学生、党校“双赢”的做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北正在全面推进的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在鹤峰遇到人员严重超编带来的困难。当地干部群众认为,在2002年湖北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时,明确要求核编减员,当时鹤峰县的财政供养人数已经严重超编,在这种情况下,还把财政编制视为“资源”,随意开政策口子,留下不少后遗症。
鹤峰县委书记吴红垭表示,过去县委对党校学生承诺,交4.2万元学费,读大专班,就可以得到一个事业编制,因此,县委也有责任将学生毕业后分配至事业单位工作。但机构改革是大趋势,竞争上岗也是公开、公正、透明。县里目前正尽力将这些下岗毕业生聘用到公共服务岗位,实在不满意的,只好考虑退还一些学费。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周佑勇教授认为,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事业编制人员的招录,直接套用公务员任用条例。鹤峰党校这种“以编制换资金”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公务员任用及管理规定。当地党委、政府为了给党校筹集建设资金,代替物价部门制订收费标准,并给予编制承诺,签订的协议不仅目的不当,还涉及滥用权力。
湖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冯桂林研究员认为,在目前打造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鹤峰县党校这种以政府信用做担保,以编制换资金的做法,将导致政府公信力的降低,是一种严重透支政府信用的行为。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