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中学两女生遭强奸追踪
省教育厅昨发文强调,各校要特别加大门卫管理和女生宿舍的管理力度
早报讯(记者康云)9月7日凌晨,安溪县聪明中学发生学生被当地社会青年猥亵、强暴事件,安溪县教育局没有及时上报,直到9月12日,在泉州市教育局有关部门的追查下,才迟迟上报。
昨日,省教育厅明确指出,这种迟报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泉州市教育局要认真调查处理该事件,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为了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省教育厅昨日就此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的通知》,再次重申校园安全报告制度。
《通知》指出,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6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在今后的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省教育厅强调,安溪县聪明中学发生的这起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各地各校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加大门卫管理和女生宿舍的管理力度,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力量进行夜间巡查。要对师生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
事件回顾
9月7日凌晨2:30左右,安溪县祥华乡四名当地社会青年翻越校门进入校园,到初二女生一宿舍,用竹刀撬开窗户玻璃,打开宿舍门插销进入宿舍,对女生进行猥亵,其中两名女生被强暴。3时左右学校发现后立即组织教师围追并及时报警,当场抓获一名不法青年。第二天,派出所又抓获一名不法青年,另两名不法青年在逃,公安机关正在继续追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