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来家玩不幸坠楼身亡 法院判赔6万元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实习生刘小娟)放学后,读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带同学来家里玩,哪想到同学不慎坠楼身亡。双方家长为此将官司打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昨日,经法官调解,此案以死者父母获赔6万元了结。
综合一审判决书及双方陈述:今年1月6日上午9时许,女儿星星(化名)考试结束,母亲林某到校接她回家。星星的女同学丽丽(化名)没人来接,就跟着星星到她家玩耍。
两个女童在4楼平台上玩耍,林某则忙于家务。不一会儿,女儿跑过来找她,说同学丽丽不见了。林某忙牵着女儿到丽丽家找,但未找到丽丽的家长,更没找到丽丽。
哪知林某一行回家后,街坊才告诉丽丽已坠楼身亡。事后,她出于道义方面的考虑,赔了丽丽父母2000元。但丽丽的父母茹某、代某认为林某系“代管家长”,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才酿成悲剧,遂将林某夫妇告上法庭。
今年7月,汉阳区法院一审认为,林某将未成年人丽丽接到自己家中,依法已具有对丽丽的监管义务,丽丽坠楼身亡,林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丽丽的父母在接到学校书面通知后未到校接女儿放学,亦有一定过错。该法院一审判决林某赔偿12万元。林某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此案经武汉中院法官调解成功后,代某说,她是名清洁工,丈夫下岗多年,再多的赔款也无法弥补失去爱女的创伤。林某则称:“我好心带丽丽回家,却落得赔钱的下场。赔款都是借来的,我们这个穷家更是雪上加霜。”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