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查处一起商业贿赂串案 涉案5人全部落马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原风 通讯员刘水珍
胡金风报道:9月14日,沙洋县检察院在该县永盛客运公司查处了一起商业贿赂串案,涉案5人,分别是该公司的经理、2个副经理、会计和出纳,涉案金额近19万元人民币。
检察院审理查明:51岁的李某捕前系沙洋县永盛客运公司经理、市人大代表。她在1996年下半年至2005年下半年,利用职务便利,在提拔干部、房屋开发、办理客车营运线路牌中,先后收受个体客车营运户肖某等5人贿赂共计50900元。44岁的任某捕前系永盛客运公司副经理,2001年4月至2006年1月,他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该公司会计郑某等人,采取收入不上账,虚列超额奖和业务费等手段作案4起,侵吞公款30948元。38岁的马某捕前系永盛客运公司副经理,在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该公司会计郑某等人采取虚开票据和仿造他人签名等手段作案2起,侵吞公款10000元。2005年下半年,马某利用职务便利,乘办理客运线路牌之机,伙同公司经理李某向个体客车营运户金某索要现金10000元,二人各分得现金5000元。52岁的郑某捕前系永盛公司会计,2001年4月至2006年2月,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该公司出纳罗某等人采取虚开票据、仿造他人签名、收入不上账等手段作案9起,侵吞公款68716元。29岁的罗某捕前系永盛公司出纳,2004年至2005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公司会计郑某等人采取收入不上账手段作案4起,侵吞公款23000元。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