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8日讯记者今日获悉,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在哈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至201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
“五五”普法规划中提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规划内容包括“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
此外,按照规划要求,哈市各级党校、干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进一步规范法制课教学,提高教学和师资水平,保证法制课课时安排占总课时的20%以上。
“五五”普法期间哈市将组织两次科、处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登记,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查时的重要内容。(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