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买楼的时候,开发商说买后马上就能落户,而且每家有4个户口指标,但现在两年过去了,户口还没有解决。”南城某小区一王姓业主昨日向本报报料,表示当初购买该楼盘时开发商承诺购房可入户,但现在房款早已交清,开发商的承诺却还没有兑现。 她的孩子明年就要参加中考了,但由于户口问题没有解决,孩子要上高中必须多交3万元的择校费。她表示,一些业主不得不花高价通过其他途径取得户口。
该楼盘营销总监刘先生对记者表示,东莞市有相关规定,明确只要拥有东莞市房地产权证就可以获得东莞市户口,开发商是据此告知业主买楼能够获取户口的,但这并不能算是承诺。
而当地居委会则对记者表示,业主入户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示,但该楼盘可能某些方面手续不全。
业主:孩子没落户上学成问题
在该小区400多名业主里,类似王小姐这样的业主多达八成,有很多业主由于无法落户,小孩无法顺利就学,有些小孩读书要多交许多额外的费用。
业主温先生表示,买房子就是为了户口,而他早在前2年就已经拿到了房产证,但到现在都无法顺利落户,家里3个小孩都在读书,上同样的学校,别人有本地户口的就交100元费用,而没有本地户口的要交800多元,是正常交费的八倍。他表示,自己也有房产,应该有资格拿到户口,但却还要多交那么多钱,所以觉得不公平。
报料人王小姐介绍,他小孩在东莞市一所中学读书,明年要中考了,急需要把户口落下来。她还告诉记者,小区内还有一些怀孕的业主跟她差不多,因为孩子即将出生,户口如果能落实的话,孩子就可以自动转为本地户口,但户口问题还没有解决,所以现在很着急。
开发商: 只承担告知义务
为什么出现户口难办?问题出哪里?带着疑问,记者来到该小区楼盘开发商的办公室,并采访了其销售部总监刘先生,他表示当初是根据政府的正式文件来告知业主,购房后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但并不存在承诺之说。
他表示,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附加协议,开发商承担的也只是告知业主能够享受什么样的条件的义务,其中包括取得户口。
刘总监还表示,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仅仅是买卖交易,它所附属的东西例如房产证、户籍办理等,开发商都只是协助业主办理,因此不存在商业欺诈之说。现在由于南城区人口急剧膨胀,承受不了附近小区这么多人,因此政府正准备成立一个新的居委会,而成立新居委会则需要上级批示,因此时间才拖得比较久。
居委会:业主入户需上级批示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南城区鸿福居委会主任,她表示,私营开发商的楼盘业主必须要通过南城区政府的批示,在下达通知才可以到居委会办理入户手续。只有接到上级的通知,楼盘业主才可以挂靠到居委会,然后再向南城区公安分局打申请报告。
她还表示,附近其他几个小区就是按正常手续办理了落户手续的。而该楼盘小区的问题可能是由于开发商某些方面没有符合南城区政府所设定的条件,所以没有得到上级下达的通知,业主应该再去向开发商咨询一下。
律师说法:
购房入户数有限制
广东赋城律师事务所刘蓉芳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02年制定的《关于颁发〈关于来莞投资、购房等人员申办常住户口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购房入户的规定,在2001年10月9日后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凭银行的有关证明可申请办理入户,但入户者必须是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近亲属。
同时,对于入户数还有一定的规定:购房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且房屋总价在15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可办理一户中两人入户;8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或房屋总价在20万以上、25万以下的可办理一户中三人入户;120平方米以上或房屋总价在25万元以上的可办理一户中四人入户,并不是开发商当初所宣传的任何一户都能有4个户口指标。根据这些规定,该楼盘的业主是可以凭有关证件去办理户口的。
而对于开发商当初承诺能入户而现在无法兑现,是否存在欺诈问题,则要具体分析,要看业主无法落户的原因是否由于开发商的缘故导致;如果是其他原因,那么开发商只能负部分责任;目前来说,业主应该尽快找到有关部门,办好入户手续,开发商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记者 熊慕华、黄国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