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19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治贿办日前的一项统计显示,今年1至8月,广东省各级执纪执法部门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达1150件。
据介绍,这些案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55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的1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0人,厅级干部6人;已判刑186人,其中厅处级干部14人。
据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透露,为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广东省今年以来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部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领域仍是商业贿赂的易发、多发领域。收受“好处费”是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受贿方利用掌握的权力和资源为行贿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群体性犯罪现象也是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之一,特别是某些地位特殊的行业和垄断部门,集体犯案、窝案串案的情况较多。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5年,广东省各级法院共审判商业贿赂案件1218件,除2005年稍有下降外,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