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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受伤的民工系拍摄者同学的父亲 混进工地拍摄时曾遭威胁:再拍一分钱都不给
昨日,大渡口区某工地,李东用DV机拍摄同学的父亲曹烈清的索赔过程 记者陈诚摄
同学的父亲工伤向包工头索赔2个月无果,工商大学新闻系学生拿起DV,全程拍摄了民工索赔经过,并制成短片,作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的证据。昨天,工商大学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大二学生李东在学校里开始了短片的后期制作。
同学父亲工伤 索赔2月无果
现年50岁的曹烈清家住西彭,今年5月被包工头皮某雇用到大渡口区九宫庙的鑫瑞康居小区工地做模具临时工。7月22日,曹在工作时左手大拇指被绞进了模具,拇指肌肉被撕裂,虽经过治疗,但左手已不能正常活动,丧失了工作能力。“我去工地找了包工头十多次,要医药费和误工费,他们每次都说要负责,但就是不赔钱。”曹称。
曹的女儿在工商大学上学,她的同学李东知道了这事,决定帮曹烈清一把。9月16日早上,李东拿着DV机,背着三角架,和大三同学谢霞一起来到工地:“如果把索赔过程拍下来,将来可以作为证据!”
混进工地拍摄 遭遇对方呵斥
据李东介绍,16日上午9点,他们避开保安,从侧门“混”进工地。当曹又找到包工头交涉时,李东拿出DV开始拍摄,包工头皮某大声呵斥:“拍什么拍!谁给你们的权利拍!”见呵斥无用,皮某只得继续和曹交涉。
“行,你们拍吧,我一分钱都不给了!”十多分钟后,皮某喊道。工地的工作人员也对他们大声呵斥:“哪来的小娃儿!把他们赶出去!”皮某掏出手机,对着李东拍摄,然后又让曹离开办公室:“赔偿的事等我们心情好了再说!”离开办公室的曹在太阳下等了近一小时,对方始终不肯露面。
随后,李东采访了曹的五六名工友,请他们讲述曹受伤的经过和索赔遭遇,并到出事现场进行拍摄。第二天,他又去医院拍下了工伤证明。
工地给了2200 伤者女儿要申诉
昨天,工地方一次性拿出2200元,声称曹要么拿着,要么以后就一分钱得不到。曹无奈之下只得收下这笔钱。他说:“我仅医药费就花去了1800多元。”红岩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民工受伤后,单位应依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承担伤者治疗和休息期间的误工费,肯定不止2200元。“按照曹每天80元的工资,至少应赔偿他在这两个月期间的误工费。”曹的女儿表示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我这样做,只是出于一名未来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李东表示,曹申请仲裁时,他会把DV短片提供出来作为证据。
律师说法
DV取证有法可依
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天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李东拍摄的DV完全可以作为将来的索赔证据,即使是在对方不同意拍摄的状态下所拍也能生效。若被拍对象不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一旦确定拍摄内容完全真实,那就有效。
记者纪文伶 实习生李静
来源: 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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