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19日讯 16日,本报8版披露了市区部分大药房和医院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擅自销售处方药“盐酸曲马多”。昨日下午,烟台市药监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对违规的东麒大药房进行了处理。
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东麒大药房。 稽查大队的朱科长拿着记者暗访时购买的“盐酸曲马多”问女店员:“知不知道这个药是处方药?”女店员说:“知道。”“把购药处方拿出来看看。”“没有医生的处方。”说完,女店员把药给退了。
朱科长告诉记者:“经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的问题较多。首先,在没有看到医生处方的情况下,擅自销售处方药;其次是处方药柜台没有按规定悬挂处方药标牌,而且店内没有悬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处理,责令其立即改正,如再发现违规行为,将对其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市区的其他大药店进行了检查,告知经营处方药的药房必须凭医生处方售药,不得随便卖,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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