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9月19日讯 今后,“老赖”们将无法长期耍赖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今天说,新出台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控制财产的规定》明确规定,“老赖”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必须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法院执行人员在接到明确的财产线索后,应在5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在48小时内调查核实。
据介绍,广东法院下半年将重点落实四项新举措,推动全省法院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控制力度。广东省法院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控制财产的规定》。该《规定》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义务和期限及人民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职责和期限进行细化明确。
据统计,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4742件,执结246607件,清理率达96.8%,执结标的金额405.52亿元,在全国法院系统排名第一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又受理执行案件157287件,执结83133件,执结标的金额128.84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0.15%、10.99%和17.26%。其中,梅州、云浮、汕头、揭阳、韶关、中山、清远、惠州、茂名、湛江10个中院所有积案全部清理完毕。
(高亮 江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