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国内IT业内知名律师于国富昨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企业对内部的商务进出电话做录音并不属于窃听范畴内。
于国富分析时指出,在通常情况下公司或者个人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文才能使用监听设备。 但企业对本企业内部的商务进出电话做录音并不属于窃听范畴内,在企业明文规定禁止员工打私人电话时,公司对员工电话做记录也并不违法。
他说,企业对员工的电话做记录,对员工的活动录像在业内比较普遍,例如电子商务公司对客服员工的电话做录音,金融银行系统内部对员工工作时进行摄像录音等。
由这一电话监听事件延伸到现在争议较大的企业监控员工聊天记录的问题,于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近期出现了多起企业监控员工私人IM聊天留言记录的事件,从法律角度来说,企业在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时,企业对员工个人申请并使用的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聊天留言记录做监听记录,属于违法行为,企业算是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