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东方拍卖(香港)有限公司声称交给中联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的两对文物,在拍卖会结束后各变成了一只,并起诉到法院索赔189万余元。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9点,东方拍卖公司老总钱保和中联拍卖公司老总侯志忠都来到了法庭。东方公司说,2004年4月,其与中联公司签约,委托对方组织专场艺术品拍卖会,向中联公司提供了283件拍品,并交纳拍卖会的全部成本共71万余元。东方公司说,中联公司不仅弄丢了他们价值100万元的一只斗彩花口碗和价值1.5万元的一只粉彩八宝纹盘,还将他们的专场拍卖会弄成了有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和中联公司本身拍品参加的拍卖“大杂烩”。此外,中联公司用东方公司的钱打广告,广告中却没有东方公司的名字。东方公司认为,中联公司已违约,要求返还拍卖成本和丢失文物的钱共189万余元。
中联公司则称,加入其他单位的拍品,是因为东方公司的拍品只有283件,距离举办拍卖会的最低标准1000件还有很大的差距,征集拍品也是经过东方公司同意的。中联公司承认广告中没有提及东方公司,但同时指出,根据法律,拍卖是不能有外资介入的,所以不能使用东方公司的名称。
在举证质证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委托拍卖的粉彩八宝纹盘和斗彩花口碗是“一对”还是“一只”。东方公司认为是一对,而且提供了委托合同所附的文物清单,而中联公司则提供了在由老总侯志忠进行入库清点时改正过的文物清单,清单上在粉彩八宝纹盘和斗彩花口碗的“一对”处各改成了“一只”。对此,东方公司认为是中联公司后来改动的。中联公司又拿出拍卖图册,称实物拍摄的图册中,粉彩八宝纹盘和斗彩花口碗就是各一只而不是一对。东方公司则指出,图册中的照片是中联公司拍摄的,没有说服力。
此案将改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