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作两个多月,离职至今,有两个月的工资未发。日前,北碚费小姐向本报投诉,希望原雇佣单位能尽快发工资。
费称,4月24日她在北京华联沙坪坝店伊卡鹭服饰专柜上班,担任专柜导购。她工作至6月底,品牌代理商将其辞退。
伊卡鹭服饰专柜董经理承认,确实有两个月的工资未发给费小姐。董承诺,本周内将把工资补给费。
对此,市劳动局表示,如遇雇佣方拖欠工资,可到所属区域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同时提醒应聘者,雇佣关系确立就应与雇佣方签订用工合同,如是在试用期,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记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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