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梦实习生高薇)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研制的语言文字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已经正式发布,将于2007年2月1日起试行。这也是继普通话水平测试之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悉,该规范对汉字应用水平进行三个等级的划分,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测试的是中等以上受教育程度人群在以规范汉字为媒介的阅读、书面表达等活动中,掌握和使用汉字所达到的水平。测试范围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字表》中的5500字,该表按汉字的常用程度和相关人群识别率等划分为甲、乙、丙三个子表。
据悉,该规范将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新闻出版单位、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等录用人员和核定在职人员资格,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考核学生汉字应用水平等。
据透露,这次只是出台了标准,至于什么时候考,怎么考都还没出台,将来还会出台一个指导性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