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星、刘旦通讯员粤法新)今后,“老赖”们将无法长期耍赖了,否则便有可能被拘留、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记者从省高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出台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控制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老赖”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必须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法院执行人员在接到明确的财产线索后,应在5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在48小时内调查核实。
可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
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介绍,该《规定》今年7月出台,8月1日起在全省法院正式实施。它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义务和期限,以及人民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职责和权限进行细化明确。按照《规定》,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必须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以后有财产增加的,必须自取得财产之日起3日内补充申报。否则,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申报无财产、或申报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法院将从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车辆或船舶管理部门、银行、住所村(居)委会以及实地进行调查或搜查。除此之外,申请执行人还可向法院申请在指定的场所或新闻媒体发布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的公告。执行人员在接到明确的财产线索后,应在5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在48小时内调查核实。如此一来,“老赖”们所隐藏的财产将无所遁形。法院的执行工作正在从债权人为责任中心向债务人为责任中心转变。
上半年近2000老赖被拘留
杨贤才透露,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于明年1月正式运行。该系统把全国各级法院每年200多万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以此为基石,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机构建立的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机制,与人民银行的信息数据库系统链接,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老赖”们的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等,都将受到严格的审查和制约。据了解,该机制实施后,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有关企业和公民个人都可以上网查询我省法院执行案件所有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老赖”们随时会因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曝光而影响自己的商业信誉和生存空间。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57287件,执结83133件,执结标的金额128.84亿元。全省法院拘留“老赖”1928人,为历年同期最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的有37人,其中部分“老赖”已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