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烧死人 逃亡6年终受审
本报记者 赵利芳 为您报道 6年前兰州一男子故意纵火烧毁废品收购站,致使一死两重伤后逃跑,后被抓获。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择日对该案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7月2日22时,安徽省临泉县来兰男子赫风伟伙同“六子”(真名不详,在逃),携带汽油、打火机窜至城关区红山根东路一废品收购站院内,谎称买废品进入室内,趁收购站经营者汪某不备,将汽油泼洒在汪某的身上及室内地面,并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 将汪某及妻子、女儿烧伤。汪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的妻子和女儿被烧成重伤。
2006年1月2日,逃跑到河南省驻马店市的赫风伟与人合谋后欲对一男子实施抢劫,不料被当地警方发现,当场二人被抓,警方发现赫风伟随身携带有枪支。
2006年7月20日,赫风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昨日庭审中,赫风伟说自己替人讨债,承认自己曾在案发现场泼洒汽油,但否认点火。另外,辩护人律师提出赫风伟的头部曾被撞伤过,可能存在“精神异常”,请求法庭同意权威部门对赫风伟头部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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