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20 6:40:34 晨报讯 (刘铁男首席记者王勇)昨天,大连市建委说,在日前对2005年以后竣工、在建民用建筑工程进行的建筑节能检查中,两项工程遭处罚。
此次检查按二步节能标准即节能50%进行,检查组共抽查89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情况,30项竣工和在建工程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检查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
检查发现,市区内建筑工程节能意识和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好于北三市,抽查的工程项目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并按图纸进行节能保温等施工。而北三市部分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存在无节能设计说明,墙体、屋面、门窗等保温材料热工指标表述不清等问题。为此,检查人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28份,两项工程被处罚。
又讯为进一步提高大连市居住建筑的热舒适性,改善居住环境,节约能源,大连市编制《大连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节能65%)规定》,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大连市内四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内的居住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按规定设计。在上述规定时间3个月后开工的建设项目,应执行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