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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媒体评论员 鲁宁
上海《文汇报》刊发一条消息:今年一至七月,上海市内28个犬伤门诊点,就诊人数达52503人,按此推算,上海市今年被犬咬伤者将突破10万人。笔者所供职的《东方早报》也有报道:上海有条恶狗,90分钟内沿街连续咬伤13位市民,包括两名孩子和一名八旬老翁。
坏事传千里——到周一晚间,国内外众多网站和通讯社,纷纷转贴或转发上海“狗患”新闻。
一座世界级的大城市,7个月时间内居然有5万多市民遭狗咬伤,无论如何,堪称创下了一个极不光彩的世界纪录。打开网络搜索引擎,输入“上海狗患”的词条发现,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狗患”一年比一年厉害,弄得市民怨声载道。再输入“中国狗患”我还发现,国内无论哪个城市,几乎都为“狗患”所困。
大小城市闹“狗患”,政府难脱干系。一般的大城市,政府专设有犬类管理机构(民间俗称“打狗办”),但“狗患”之祸猛于虎则足以说明,打狗的事,政府没有经常做。上海不少居民社区的狗多于流动的小贩。我时不时看到“大盖帽”驱赶流动小贩时喝五吆六毫不客气,可很少见到“大盖帽”对狗“动粗”。
许多城市,狗主人得为狗“上户口”,打狂犬疫苗,收费不菲。显而易见,若将不菲的领“狗证”的收入,用于武装(养)若干支专业的打狗队,应当不成任何问题。“狗患”愈演愈烈——市民有理由怀疑,某些管狗的和打狗的机构,可能只热衷于颁发“狗证”乐呵呵数钱,却疏于履行管狗的政府职能,要不然,“狗患”咋就如此猖獗?
市民养狗,无论是出于爱好、时尚、打发无聊,还是出于精神寄托的需要,只要合规合矩合法,不影响他人安全,不干预其他市民的正常生活,不对社区卫生环境造成污染,应当是允许的。问题是像上海那样,数量如此惊人的恶狗伤人事件,说明有相当多的上海市民虽然热衷于养狗,却欠缺做人的基本素养。抽象地说,狗之恶,背后是养狗人人性的麻木。恶狗伤人,多数情形下与狗仗人势有关。
狗者,几百元、几千元一条太平常,几万元、十几万元一条的不鲜见。狗市、狗医院、狗食专柜、狗美容、狗服装配套成龙形成“狗产业”好不风光。像一些大城市,“狗产业”之兴旺发达足以拉动城市GDP哩!
在中国的城市里,养狗者有相当数量是出于摆阔和斗富,夹带着不健康的心态。养一条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的所谓名犬,其一个月的花费,比外来农民工养育儿子一年的开销要高;外来民工加班加点拿到的月薪还买不到一套时尚的“狗袍”,你说,这样的一种所谓的“社会时尚”,这样的一种社会奢侈,能说是健康的么?
发达国家,成熟的市民社会里,多数人家养狗,人与狗相亲相伴成为表征社会和谐、生活无忧的一大景观。正因为养狗的人会依法管好狗,那儿的狗很少有伤人的不幸事件发生。在中国的农村,养狗常常与治安恶化有关;在中国的城市,许多为虎作伥的狗,超前兴旺发达的“狗产业”,以及管狗机构的不作为(至少存在渎职现象),共同构成了城乡社会畸形发展的景观之一。
城市社会内部以及城乡社会的两极分化,贫者积贫,富者极欲,究竟到了何种程度?我以为,用统计数据定量分析其实是苍白的,很多时候,面对面观察社会——譬如观察“狗患”,虽说不能定量描述,却比那些个现成的统计数据(包括即将出笼的“幸福指数)更为直观,更为形象,更为“一丝不挂”,因而也更说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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