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新安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安徽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从善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继续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善明在法庭上称,自己小时候曾经立誓当个清官、当个好官。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从善明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02.12万元、美金10500元;用本单位100万元存单为其他单位提供银行担保,挪用公款30万元归其他单位使用。
庭审中,从善明就公诉机关对自己担任组织部门领导期间的受贿行为认定提出了较多异议,认为有近19万元的金额不能确定,且自己收受各级官员和亲朋好友的金钱大多是在中秋、春节以及子女结婚等特殊时期,对于这一块,作为人情往来,不应算是受贿。此外,挪用公款应该属于企业之间的行为,加之已经追回,不应再算作挪用。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61岁的从善明在停顿了片刻后说,自己坐在被告席上,很对不起组织、亲友和家人,之所以能走上领导岗位,是与组织的肯定、亲人和家庭的支持密不可分的。小时候的他曾经立誓当个清官、当个好官,自己也为此而奋斗着,但由于职务的不断升迁、条件的不断优越,自己忽视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价值观也严重扭曲,产生了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最后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从善明表示,自己愿意接受法院依法对其个人所犯罪行的应有惩罚。
此案将择日宣判。
(王龙江 李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