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融入“三农”
法制网成都9月19日电记者姚芃“因为有了经纪人,我的蔬菜都销往外省了!”吃够了蔬菜卖不出去烂在田间苦头的成都菜农老李告诉记者,“工商局可不是只打个假、罚下子款的,他们尽帮农民办大事体!”
从今天国家工商总局在四川省成都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期间,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围绕农民的“大事体”,整合市场监管、商标监管、合同监管、广告监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管、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责,不断创新和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和市场助农“七个机制”,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融入到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级工商机关不断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农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从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共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64亿元。
建立和完善“经纪活农机制”,截至目前,全国农村经纪执业人员达60余万人,经纪的业务量达2000余亿元,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
建立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各级工商大力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涉农企业和农户签约行为。
不断建立和完善“商标富农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帮助农民运用商标整合特色优势农副产品资源,大大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