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新华社上海9月19日电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19日起实施。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通知,启用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新流程。
上证所在通知中称,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网下配售股票,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按价格区间上限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退还给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必须在资金解冻前将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公告。
投资者具体申购流程如下:
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价格区间上限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价格区间上限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冻结申购资金。确因银行汇划原因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2日前(含T+2日)提供确定的发行价格。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公布确定的发行价格和中签率,并进行摇号抽签,中签处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申购的投资人按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予以扣款。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如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退还给投资者。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上证所在通知中说,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一般为四个交易日,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即T日投资者申购,T+1日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2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3日资金解冻。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为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19日发布《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未来A+H股同步发行新股可以采用比原先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申购流程。
根据《补充通知》,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一般为四个交易日,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即将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合并在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内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该日申购资金冻结。下午4点前,申购资金需全部到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证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T日申购、T+2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以及T+3日资金解冻仍然按相关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