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7日至19日,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在徐州举行。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会长陈焕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焕友说,加强人大监督制度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要求,是对多年来人大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中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在贯彻实施《监督法》时要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俞兴德、王霞林、俞敬忠参加了会议。(沈仁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