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对遗址遗迹的挖掘、保护有明确规定,至少要经省一级的文物管理部门批准才可挖掘,可16日,在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附属公路上的一处重要的金代文化遗址,只因项目经理曹立波的一句话,就遭到了彻底破坏。 19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文物部门进行发掘,留存后方可施工。我省对于考古发掘也是非常重视,如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省政府就责成省文化厅基建考古办公室与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指挥部签订了《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涉及古遗存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协议书》,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施工区和附属公路上等8处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可就在这些工作稳步进展的时候,该遗迹路段的项目部经理为赶工期,授意下属,对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附属公路上的纪家屯金代1号遗址进行了毁灭性破坏。
19日,记者来到纪家屯金代1号遗址现场,在现场看到,遗址在待建公路的一侧,面积大约400平方米,遗址已经被挖掘机给翻了一遍,带有鱼纹、花边的陶片随手可得,碎陶片的新茬可证明这些陶片是最近被碾碎的。据省文物考古所、纪家屯金代1号遗址发掘队队长田禾介绍,从他们前期考察看,纪家屯金代1号遗址属于金代遗址,该遗址在随后朝代里,没有被重新兴建和发掘,该遗址对复原金代平民生活具有非常高的价值,而从现在被碾碎的陶片和烧土也可证明这点;16日已开始为发掘做准备,可就在准备当天,遗址遭到了彻底的破坏,现在已经没有任何考古价值了。
国家、省都有明确的规定,文物管理站也做了具体的工作,施工方为什么还会破坏?难道是施工方不知道这是遗址吗?对此,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协调处处长张旺达表示,施工方知道这是遗址,也知道在考古前不能挖,他们曾在会上专门传达过,他们希望此事能按照国家《文物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随后记者见到了负责此路段的核工业华东建设集团大顶子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曹立波,曹立波表示,这个地方是遗址他知道,但谁挖谁负责。曹立波表示,如果按期挖掘这个遗址,工程不可能按他要求的时间完工。
记者了解到,遗址被破坏后,考古研究所向当地满井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民警对当时的工地负责人和挖掘机司机都做了笔录。在满井派出所,指导员张喜春向记者转述了笔录内容。挖掘机司机薛勇旭表示,他刚来此工作,不知那些线和桩是文物保护的意思,是秦宝海让他挖的。而秦宝海则明确表示,他知道这个地方是历史遗址,但不挖就不能按期完工,挖之前他和项目经理曹立波请示是否可以挖,曹立波表示可以。
目前的情况是,虽然破坏此遗址的原由是施工方抢工期,但此事已经过去3天了,这里却没有进一步施工。据了解,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追查遗址被毁事件。(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