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年内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体制,启动五市三区廉租住房制度,届时青岛市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扩大至全市范围。
据悉,为尽快推进五市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6月份,我市召开了启动五市三区廉租住房工作会议,对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五市三区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积极按照要求推进保障工作。目前,五市三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实施意见正积极进行报批,9月开始逐步发布实施。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和市民政局等部门将积极对各区(市)廉租住房保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为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拟定了《青岛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实施细则》,拟将目前的集中受理、审批方式,转变为街道、区(市)、市三级管理,街道办事处进行受理、初审,区(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审核。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发布。目前,五市三区也都明确了具体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对具体的申请、审核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
廉租住房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是政府社会保障职能的具体体现。我市非常重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工作,自廉租住房政策实施以来,共为3141户低保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
相关部门介绍,近日,建设部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和《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政策,明确要求,推进实施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本报记者)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