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拼装手机贴上“NOKIA”
省工商局曝光违反诚信经营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已查处相关案件770宗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丛丽静 通讯员胡燕妮)昨天上午,省工商局举行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新闻通报会,会上曝光了十大违反诚信经营的典型案例,广东26家企业在会上共同签订了诚信兴商公约。 据了解,去年以来,省各级工商局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878宗,罚没3130万元;今年以来查处了不正当竞争案件则有770宗,为消费者挽回近27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部分)
案例一
中大医院发虚假广告
今年2月10、22日,中大医院在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出现了“作为权威医疗机构独家引进美国生物学病毒疣检测设备”、“全国中华病毒疣研究中心及沪、京、穗等数十位专家成功将‘病毒基因重组技术’和‘自体疫苗疗法’相结合,打破了传统采用激光、冷冻药物未能治根的弊端”等虚假内容。后经查处被罚款2万元。
案例二
军体院门诊广告违法
今年2月20日至24日,解放军体育学院院务部门诊部在大众媒体上以“健康之路”医学知识讲座栏目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该门诊部在节目中含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医疗服务的内容,以及保证治愈、宣传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内容,还含有以患者名义做宣传的内容。后经查处被罚款3万元。
案例三
个人拼手机贴“NOKIA”
2004年7月开始,陈英敏自行购买手机零配件从事组装收集的业务,并贴上假冒的“NOKIA”的商标进行出售。到2005年7月7日,他已经销售假冒手机机身1000台,销售总额达27.3万元。后经诺基亚公司鉴定,陈英敏组装产品为假冒,且诺基亚公司并未授权当事人使用“NOKIA”注册商标以及制造、销售“NOKIA”注册商标的手机及其配件产品。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案例四
挂“杨澄湖”的牌卖肉蟹
云浮翠亨酒店委托云浮某电视台于2005年10月27日至2005年11月2日期间,播放广告宣传该酒店的“杨澄湖大闸蟹”,而实际上该酒店只有一般肉蟹和膏蟹。其利用广告对其销售或制售的螃蟹的产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已违反相关法规。后经查处被罚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