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9月20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一记者在正常采访时遭到保安殴打,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这位记者将殴打自己的保安所在的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19日依法判决这家物业公司赔付这位被打的记者医疗费、手机损失费、误工费、陪护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6022.73元。
据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2005年11月8日约20时,郑州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圆方物业公司”)的保安与圆方物业公司管理的中方圆小区业主发生纠纷。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王恒根据新闻热线提供的信息前去现场采访。由于圆方物业公司对保安疏于管理致使其保安殴打业主,王恒在采访现场也被保安打伤。
经医院诊断,王恒为多发软组织损伤、头面部多处外伤和脑震荡。王恒在住院治疗44天后出院。其伤情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治疗期间,王恒支出医疗费10640.77元。王恒被殴打时损失手机2部,计1822元。王恒认为,圆方物业公司的行为不仅给自己经济上造成了严重损失,同时给精神和肉体上也造成了痛苦,要求依法给予赔偿。
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王恒发生的医疗费是圆方物业公司保安殴打致伤产生,其手机也是在殴打过程中损坏,由此王恒要求圆方物业公司赔偿,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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