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明华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有50年历史的黄酒制造企业江苏南通白蒲黄酒有限公司2003年采购万余吨陈化粮大米,酿造的4800万瓶黄酒已售罄。2005年5月,如皋工商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并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几年来,这批数量巨大的含有黄曲霉毒素强致癌物质的黄酒已被销售一空。由于证据难以寻找,问题黄酒的众多受害者要讨说法难度极大。(详见本报9月19日A15版)
有些食品卫生常识的人都知道,黄曲霉素作为霉菌的产物,早已被医学界证明对人的内脏组织和器官具有极大的危害,黄曲霉素B1的毒性是氰化钾之10倍、敌敌畏的100倍。而陈化粮中又含有黄曲霉素,也一直是国家禁止买卖和食用的强致癌物质。那么,这家老品牌的黄酒酿造企业,为何就能购进万吨陈化粮,并转化为4800万瓶黑心酒呢?
首先,是因为有关部门对黑心食品的法律和行政监管的习惯性疲软。白蒲黄酒公司敢于冒险,置百姓生命健康于不顾,钻的还是行政执法和法律惩戒的空子。4800万瓶黑心酒就罚款40万元了事,也就是说一瓶“毒酒”分摊不到一分钱的罚款额,之后,工厂就该干啥还干啥。于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始终目的的商人,就会在这种疲沓的行政和法律惩罚环境中嗅出更多的“商机”。当他们以低廉的价格购进陈化粮时,酿造而成的是汩汩的“利润甘泉”。让人奇怪而尴尬的是,我们的市场监管和法律维权体系的形同虚设或“吼得响打得轻”的执法现状。
另外,对众多受问题食品伤害毒害的公民来说,消费维权之路始终充满艰辛。在马拉松式的民权官司路上,最先累倒的还是那些“孤独的饮者”。这让我联想到美国布伦达·图尔小姐的诉讼“幸运”,1991年,她起诉隆胸硅胶模生产者美国道科宁公司,当年7月,美国联邦地区法官判决该公司向隆胸受害的她赔偿227万美元!之后,众多消费者掀起的诉讼让该公司向17万美国隆胸妇女赔偿总计32亿美元后破产。或许源于他们对有害公民身心健康的“黑心商人”的惩罚上的绝不手软,才会有一股强大的“法律场”震慑非法商人和呵护公民。我们当前最需要反思的就是如何尽快改变黑心商人违法成本继续走低的窘境,以保护公民身体健康。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9月19日 文/周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