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记者 姚朔昂)
四川新闻网记者9月20日获悉,备受关注的四川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正式出炉。当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每月580元,较此前最高一档增加了130元。 最低的也达了400元,较此前最低一档增加120元。据了解,这是十多年来四川省第七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大幅上调
据省政府通知,我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本月11号起施行。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为400元、450元、510元和580元。而此前的标准分别比新标准低110元至130元。新规定同时还上涨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每小时工资标准分别比此前上涨1.2至1.5元。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列加透露,自四川省从1995年起施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今年是涨幅最大的一次,最低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平均涨幅分别都超过了30%。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颁布后,各地将根据实际选择其中一档从本月起开始执行。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要严惩
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我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支出水平、就业状况与就业人口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及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预测而确定的,因此具有强制性。张列强调说,“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省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将把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作为主要监察内容,保证最低企业支付职工薪酬。对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应该主动向劳保部门反映,劳动部门将责令其补齐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如果企业拒不进行整改,劳动部门将对其处以欠付最低工资差额和赔偿金总额一至三倍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