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0日电(龚青)团中央近日印发《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农村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高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中等学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街道团(工)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和《企业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试行)》、《农村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试行)》、《高校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试行)》、《中等学校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试行)》、《社区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通知指出,这十二个团委、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印发,是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推动基层团的工作和团的建设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本战线团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基本工作规范的推行实施工作,加强督导和检查。要将基本工作规范分类推广到每一个对应的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要充分发挥基本工作规范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努力保持工作延续性,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大力开展制度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