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瑜)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从2006年度第一学期起,上海部分学校将试点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第二学期起,全市140万中小学生将全部被纳入这一全新的评价指标体系中。
据介绍,全新的评价方式将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试行)》的日常性记录基础上,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的评价,作为学生的学年评价。 在小学、初中、高中毕业时,再在各学年评价的基础上做出学段评价,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在该学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也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时的依据之一。
上海从2004学年起启动了《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试行)》,对学生发展状况与过程进行事实记载,而此次启用的新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对《学生成长记录册》进行调整,从德、智、体、美四个方面记载学生平时表现。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德”的考评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和德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智”则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四个方面。“体”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和体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美”的指标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两个方面。
根据这样的考评指标,学生在升旗时是否自觉立正、尊重国旗,值日生做得如何,回家是否能帮家长干家务、是否能为社区服务等都将成为日常评分的依据。此外,是否能保质保量完成作业,能否主动搜集材料,能否和同学共享学习成果、参与探究活动等,也将成为衡量学生学科学习水平的新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