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不久前在中西部一些乡镇调查时发现,有的经济欠发达乡镇为完成税收任务,获得税收返还,以及营造所谓的政绩,竟以回扣、返点等“优惠政策”从外地买税充账。
此番调查了解到,屡禁不止的乡镇买税现象,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而且导致了一些乡镇财政状况的失真,加大了政绩泡沫,滋生了干部腐败,已成为亟待根除的社会公害。
买税实际上是
政府帮助企业变相逃税
“买税已是基层通行的一种完税方法。”甘肃省河西走廊某乡的一位负责人说,这个仅有7000多人口的小乡,2005年上级政府给乡里下达税收任务118万元,年终该乡超额完成210多万元。
“全靠外地的同学、朋友帮忙买税,否则我这么一个小乡哪能完成?”这位乡干部说,农业税取消后,现在乡里唯一税源就是工商税收,一年不到50万元。去年有120多万元税收是从兰州、白银等地买来的。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一些乡镇为方便买税,曾专门在附近城市成立办事处,有的乡干部甚至常年驻外“跑税”。
湖南省北部地区一个农业乡,今年初给每个乡干部下达的买税任务是,一般干部5000元到1万元,书记、乡长要完成10万元。这个乡买税的对象主要是外地建筑老板,最远的要跑到浙江去买。
据调查,买税行为在基层有“引税”“挖税”“协税”等多种称呼,但本质上都是违法行为,即降低税率,通过乡镇政府垫资,以不等比例的优惠返还,将外地企业税收买到自己辖区。
要将别人的税变成自己的,当然要付成本。记者调查中发现,不同地区买税特点也不一样。在甘肃一些乡镇,买税涉及的多是国税,且主要采取回扣方式,比如近年来给外地企业的缴税回扣返还,一般能达到税收总额的10%至15%,相当于给买税对象打九折或八五折。
“买税实际上是政府帮助企业变相逃税,乡镇干部工资能发了,政绩也有了,但受损的是国家。”一位镇党委书记无奈地说。
买税过程很容易
滋生腐败甚至诱发犯罪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买税活动大约从1996年开始,当时并不普遍,随着乡镇财政的缺口加大,买税活动开始流行,不少乡镇开始有了相对固定的买税对象。这种现象在一些乡镇已是公开的秘密。
“买税”对象主要是建筑、运输等行业企业。一位乡镇干部说,现在哪里修路,乡长、镇长和书记们就往哪里跑税,通过熟人找到客商,请吃请喝,允诺给予高额返还。因为税票是统一的,交给哪个地方政府都可以,客商也乐意少缴税。
买税过程中发生的接待、回扣等费用,均是暗箱操作,一些乡镇干部借此虚列成本,捞取好处,很容易滋生腐败,甚至诱发犯罪。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干部说,前些年买税补贴优惠比例小,参与倒税的大多发财了。那时主要是乡镇领导倒腾,本以5%补贴买的税,却以10%补贴下账。
内蒙古一位乡党委书记说:“这项任务完成了就有奖金得,别的乡一个干部3000元,我这儿最低5000元。像我个人就可拿到三四万元钱,我自己奖励自己。”
甘肃省一项调查发现,一些乡镇实际工商税源只有897万元,而上级政府下达的工商税收任务为4076万元,任务与税源严重脱节,导致这些乡镇买税现象愈演愈烈,用于买税的资金3年来累计高达1013万元之多,而且无力消化。
高指标导致
乡镇买税问题普遍
一些乡镇靠买税将财政收入做大,直接影响了上级政府下发转移支付资金,影响了公共事业建设,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基层干部群众对此十分反感。
一位乡镇干部告诉记者,他们县财政收入从2003年开始翻番,当年完成七八千万元,翻了近一番;2004年完成1.8亿元;2005年定的任务是2.6亿元。
“什么原因导致了乡镇买税问题普遍?”记者问。
“全是高指标给逼的。”接受采访的乡镇干部几乎异口同声。
甘肃省一位乡镇领导说,他们镇有八九家企业,每年约有500万元税收,但国家返还的25%税收,市一级拿走了8%,县一级拿走了9%,乡镇只剩下8%,约40万元。
“这样算来,还不如去买税,买回多少,就是多少,省事。”这位干部坦言,“养鸡生蛋不如买蛋交差,换句话说,培植税源不如买税交差”。
记者在湖南调查发现,这里县乡一级财政包干制度,一般是县政府年初下达税收增长指标,年终超过指标者全额返还,达不到指标的乡镇,不但工资和运转经费要倒扣,还将在年终考核中被“一票否决”。
洞庭湖地区一些乡镇干部反映,由于税收压力逐年加大,乡镇干部的主要精力用在买税上,完成税收增长任务成为凌驾一切的中心工作。
甘肃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杜争平指出,按照税收的属地原则,引税、买税等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产生这种现象的关键原因是考核指标过大,单一地用税收来衡量乡镇干部业绩。
不少基层干部建议,要杜绝此类买税现象,首先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其次是要进行认真的税源调查,按实际情况征收税款。
观察家言
“财政收入崇拜”
逼乡干部“买税”
记者前不久到湖南某县采访,一个乡的干部诉苦说,全乡工商税源实际只有3万多元,2006年要完成的税收任务是110多万元,缺口填补主要靠“买税”。年初乡政府给干部下达“买税”的任务,对象主要是省会长沙甚至湖北、浙江的建筑企业老板。据记者调查,“买税”这种现象在一些乡镇由来已久,局部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
所谓“买税”就是乡镇干部以远低于国家应征的税收标准,跑到经济发达地区“引进”纳税人到乡镇来缴纳。为了吸引税源,一些乡镇互相竞争,压低引税门槛,“买”来的实际税款少的只有票面纳税额的四成,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一些乡镇甚至直接参与造假,用假税票和假完税证来逃避监管。长沙市去年查处的一起涉及特大发票案中,上万本假发票及假完税证的大买主就是乡镇政府。
乡镇干部“买税”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税务部门对跨区域流动税收监管乏力之外,根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绩考核中继“GDP崇拜”后又出现“财政收入崇拜”,以财政收入作为经济发展座次排序和使用提拔干部最重要指标之一。一些上级领导干部为了谋求“政绩”,不切实际地下达税收任务,年年增加,完不成的,就要动用“一票否决”的大棒,摘乡镇领导“帽子”,扣乡镇干部的工资。被逼无奈,乡镇干部只能四处“引税”,“引税”还完不成任务,就想起了“买税”。
“买税”坑了国家,害了基层干部,苦了农民,败坏了社会风气。由于一些县市政府靠“买税”把财政收入的水分做得很大,直接影响了上级政府正常下拨转移支付资金,影响公共事业建设,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买税”也极容易滋生腐败,因为其间发生的接待、回扣等费用均是“暗箱操作”,少数乡镇干部从中虚列成本、捞取好处。
要刹住这股歪风,首先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真正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政绩考核标准,在选人用人时绝不能简单地以财政收入论“英雄”,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从实际出发、凭长官意志强行下达超额税收给乡镇的做法。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曝光查处打击“买税”行为。
谭剑 段羡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