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高院发布了医疗、网络和金融方面的三个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并将其纳入信息库。通过新建案件信息库、打击行贿人等方式,市高院将加大力度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市高院刑二庭庭长卢君介绍,目前信息库中可查阅到2001年以来发生在商业、服务领域内的861件商业贿赂案件数据及一、二审裁判文书。 其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领域是重灾区,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领域的案件占收案数近一半。
这些裁判文书将作为示范,指导基层法院审判。今后,市高院还将建立动态信息库,每季度报送案件。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报,宣判次日立即报送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以便随时传递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经验。
案例一骨科主任收回扣13万
某医院原骨科主任兼骨三科主任张某,在单位对本科室医疗器材供应商的选择、医疗器材的使用、医疗器材货款决算过程中,收受医疗器材供应商回扣13万余元,被判刑10年。
法官点评:在购销领域,吃回扣、收红包很可能形成商业贿赂犯罪。一些行业或部门缺乏相应制约机制,存在权力滥用空间,给商业贿赂犯罪者以可乘之机。
案例二副董事长退赃百万
重庆某网络传输公司原副董事长杜某,利用分管的网络设备采购、广告换房、工作部对外宣传及网络建设等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人民币102万元、美元6万元。鉴于其有立功表现,并坦白部分犯罪事实,退清全部赃款,被以受贿罪判刑13年。
法官点评:市高院此次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中,注重宽严相济。
案例三银行行长收受7万元邮票
某银行原重庆分行行长谭某在发放贷款中,为一公司谋取利益,收受2万美元和价值7.5万元人民币的邮册一本。鉴于其能坦白犯罪事实,退清全部赃款赃物,被以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刑5年。
法官点评:收受贵重礼品同样是受贿。今年6月《刑法修正案(六)》出台,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从“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扩大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只要在商业领域,行贿受贿均可能涉嫌商业贿赂犯罪。记者易守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