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日报记者刘洋)两外地人持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在渝中区、江北区等大型商场骗购了价值近10万元的商品。昨日,渝中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两骗子有期徒刑2年,并分别处以2万元和3万元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两骗子一个叫冼阳,另一个叫李坚,分别来自广东和广西。去年初,冼从郑某(另案处理)处获悉,可使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骗购商品后,便邀约郑某来到我市。同年5月1日、14日,两人先后在渝中区、江北区几家大型百货商场内,化名为“李子豪”和“Jak”,使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骗购了价值5.4万余元的黄金首饰、手机等商品。
同年5月15日,郑某邀约李坚来到我市,并将伪造的香港护照和3张国际信用卡交给了李。第二天,李来到江北区一家百货商场,用伪造的信用卡选购了价值3.8万余元的商品。在办理信用卡结算过程中,商场营业员发现信用卡存在问题,便立即通知商场保安和银行工作人员,将李扭送到了公安机关。同时,在该商场另一层楼准备行骗的冼阳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冼阳、李坚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骗取财物,已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及其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华龙网 2006-09-21 05:08 编辑: 亦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