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子女共同出钱让父母参加新马泰豪华游,谁知最终让78岁的老父亲客死异乡。昨日,记者从武侯区法院获悉,老人赵希文泰国游溺死案有了结果,法院认定,老人应对自身死亡承担90%的责任;旅行社监护不当,承担10%的责任,判其赔偿死者家属1万余元,并退还旅行费用1750余元。
去年9月,赵希文的子女找到光大国际旅游公司,让父母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12日豪华游”。9月28日,父母随团前往泰国。10月2日上午,光大公司领队齐某和当地龙泰旅游公司导游何某带领游客到金沙岛海滨浴场参观。赵希文先后问导游和领队,自己是否可以下海游泳,都没有得到阻止,而赵希文最终溺水身亡。
今年3月,死者家属将光大公司诉至武侯区法院,索赔各类损失11万余元。他们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的代理人则辩解说,赵希文是成年人的死亡是因为对身体状况过于自信,妻子阻止无效导致的。同时,在老人溺水后,旅行社也没有拖延对他的救助。因而,旅行社认为,不应对老人的死亡进行赔偿。
昨日,法院审理认定,导游对老人应负有比其他成人旅游者更强的提示义务,导游存在一定过错;但老人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当预见下海游泳可能溺水的不良后果。因而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判定,老人对其死亡承担90%责任,光大公司承担10%的责任,老人死亡赔偿总额为10万余元,光大公司赔偿死者家属1万余元。另外,老人所缴纳的3500元旅游费用中,在其死亡后尚有1750元左右未能消费,旅行社应当退还。武法研本报记者车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