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上午9点,阆中市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9·14”压路机碾死2人(本报15日报道)的犯罪嫌疑人岳顶实施刑事拘留。
14日下午6点30分许,岳顶驾驶他人的“三明牌”压路机从阆中市城区向嘉陵江对面的江南镇驶去,当行驶至张飞南路寿山寺街口时,与从左至右横过道路的电动车相撞,造成车上2人当场被碾死的交通事故。
记者从阆中交警大队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岳顶是阆中市商贸街居民,替他人驾驶新买的压路机,没有驾驶证件,只在朋友处学了一段时间后,便新手上路。而压路机的主人在购买该车时,既没有办证也未买保险。“黄师傅”岳顶上路仅6天时间便制造了这起“人肉饼”事件。
昨日,阆中公安交警大队在绸厂俱乐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大会,通报了该市1-9月份交通事故,刑拘和逮捕了2名涉嫌交通肇事嫌疑人,使上千名机动车驾驶员接受了教育。
特约记者程咏记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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