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万人住宅区公共绿地须向社会开放
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公布,人均公共空间面积将增1倍以上
晶报讯(记者马骥远)今后,深圳住宅区的公共活动空间不能再用高高的围墙圈起来了——昨天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应免费向所有市民开放。 按照《规划》的要求,深圳人均公共空间面积将达到8.3——16平方米,比现在翻一番以上。
现在公共空间少而远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科学制订《规划》,市规划局通过网络对1000多名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7%的市民对现有的公共空间不满意;51%的市民希望公共空间设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周边。
据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特区内人均公共空间面积为4.7平方米,仅有23%的建设用地与公共空间的步行距离在5分钟以内。市、区中心地带公共空间充足,但街道社区小型公共空间无法满足居民需求。运动空间明显不足。
公共空间将增一倍以上
在参考了旧金山、温哥华、伦敦等发达国家城市的公共空间建设经验之后,市规划局在《规划》中规定,深圳的公共空间建设将贯彻“公平与活力”的原则。公平就是平等地为所有居住在深圳的人提供户外活动的机会和场所;活力就是方便市民参与。根据这一原则,《规划》规定今后特区内人均公共空间面积将增加到8.3—16平方米,较目前增加一倍以上;80%—100%的居住、商业、工业片区,与公共空间的步行距离在5分钟以内。
为了确保公共空间面积得到增加,《规划》规定,今后特区内的居住小区以上级别的公共绿地,应作为公共空间免费向所有市民开放;居住小区以上级别的体育场地,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免费运动场地,向所有市民开放;特区内的广场用地均应成为公共空间。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里说的居住小区,指的是人口达到1万以上的住宅区,并非单个楼盘。这位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深圳在建设用地出让时已经规定,开发商必须保证建立一个社区活动广场,面向全社会开放,不得封闭,并必须配套商业、休闲设施。
鼓励企业参与公共空间建设
为了确保公共空间的环境质量,《规划》提出:公共空间应与城市道路相邻;必须至少提供1个临路开敞的边界;若多个公共空间相邻,相邻空间的边界应保持开敞;广场空间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45%;绿化空间的绿地率不应低于70%,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85%;每10平方米的广场空间必须提供长度不少于1m的座椅(包括主要座椅和辅助座椅);辅助座椅的总长度不应超过总座椅长度的50%。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空间固然属于公共物品,需要政府大力推动,但是也离不开广大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的基于公共与个体间双赢原则的公益奉献。未来,深圳公共空间的实施主体既包括各级政府,也包括在适宜鼓励政策引导下的开发商或业主。各级政府将通过市场手段,鼓励地产商积极参与公共空间的建设。
名词解释
所谓“公共空间”,指的是城市中室外的、面向所有市民的、免费开放的、经过人工开发并提供活动设施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