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购、易初莲花、物美等4家企业不交费被罚款大商场执行情况良好部分超市变着法儿规避
背景音乐不是“免费午餐”,卡拉OK也不再有“免费午餐”……近来有关音乐版权使用费的收取问题成为热点。昨天,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杭州市易初莲花超市、乐购超市、物美超市、钱柜KTV等四家商业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 这是我市著作权管理部门第一次采用行政处罚措施,对企业法人侵犯音乐著作权,在经营场所擅自播放音乐作品的行为实施制裁,这在浙江也属首例。
处罚代表了政府的一种态度7月15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工作人员带着包括录音公证件、被侵权歌曲作者授权合同等证据材料来到市文广新局,投诉上述四家企业未经其许可并侵权播放了该协会管理并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行政执法人员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后确认,上述四家企业侵权行为证据确凿,并根据国际惯例和行政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分别对三家超市进行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钱柜KTV进行10000元的处罚。
对此,杭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钱永红表示,对侵犯著作权的企业,政府首次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其意义不在处罚本身,而是代表了政府的一种姿态和态度。下一步,版权管理部门将继续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对包括酒店、商场、超市、茶吧、餐厅、娱乐等场所是否合法使用著作权的情况进行抽样调查。
大商场一年交费近十万
根据我国上个世纪90年代初加入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在营业场所使用音乐,都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继北京、上海等地之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杭州办事处于2003年开始向杭州的营业性场所收取背景音乐使用费。收费方式按照营业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规定一个收费标准,营业面积越大支付的费用就越高,而播放的音乐种类和时间不决定收费的价格。
记者昨天联系杭城几大商场,杭州大厦、解百等有关负责人均表示,自音乐著作权协会有关人士上门联系后,大约一年以前就开始缴纳背景音乐使用费,光这一项支出一年就要数万元。按收费标准,大商场每年每平方米的收费一般都在两元以上,一家4万平方米的商场,一年光在背景音乐上的花费就近10万元。有负责人认为,背景音乐能营造融洽、轻松的购物氛围,对于提升商场环境舒适度、激发人们购物欲都有好处,尽管这笔费用不算少,但花得还是值得的。
部分超市为省钱干脆不播
连锁超市的背景音乐收费状况就不那么乐观了。记者了解到,杭城一些大超市都有被“抓”的经历,这次查处罚款可是动真格了。习惯了免费听音乐,在商业场所就得收费,在不少商家看来还一时难以适应。不过,与百货商场稍有不同的是,连锁超市也有自己的难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企划负责人表示,也不是不想执行这一规定,只是费用算起来实在咬手。据介绍,每平方米营业面积年收费起码在两元以上,连锁超市大小门店加起来,十几万、几十万平方米的经营面积,一年的费用就是数十万元,这对靠规模经营、以量博取利润的超市卖场来说,还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背景音乐缺了不行,不执行音乐版权保护规定也不行。不过,看起来杭城不少超市商家也采取了变通的方法。据了解,有超市已与电台签订合作协议,准备采取在卖场内播放电台广播的办法,绕过版权收费这道坎,又解决了广告出路。有的超市采取规避战术,内部广播以促销信息为主,音乐则主要有两种,一类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店歌、企业主题歌,一类是获准可以免费播放的乐曲。按规定,音乐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我认为在商场里播放一些古典音乐就不错,格调高雅,又没有版权收费的问题,一举两得。”有业内人士这么表态。
(记者郭峰陈久志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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