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随着出行人数的增多,道路交通势必面临更大的压力。《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下称《规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专门到本报接热线,解答市民疑问。 按照《规定》,开车打手机罚款50元;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罚款从20元增至200元;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300元,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元,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2000元等等。罚款当然不是目的,实现交通的安全通畅才是目的。
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人人皆知,但为什么有些人要用自己的驾驶权PK公众的安全呢?这当然与相关的处罚法规还不够严厉有关,如果醉酒驾车罚他个倾家荡产,而不是区区2000元,看他还敢不敢?但是,鉴于我们的国情,目前的处罚还不够重,于是有些人就无所顾忌,开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丝毫不讲“车德”。前段时间,《海南日报》有篇关于海口道路交通的报道,标题就是:《驾驶陋习导致恶果5年斑马线上撞死55人》。我们教育孩子,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可就是在斑马线上,5年内撞死55人!斑马线难道也成了危险线?这让孩子们该怎么样相信交通规则?难道非要告诉孩子,即使走斑马线也是不安全的?那孩子们该怎么样过马路呢?有时候,我陪太太沿马路散步,发现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等到了绿灯亮时,得用刘翔速度飞跑,否则走到一半就亮起红灯,人就被夹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进退两难。这个时候最怕醉酒驾车的司机。“汽车社会”在不知不觉中来临,马路上机动车辆数量急剧膨胀,道路交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仿佛修多少条马路都不够用。从前是“鼓励汽车消费”,现在有的城市已着手“控制汽车使用”。从“鼓励汽车消费”到“控制汽车使用”,政策变换中,政府损失的是“不觉者无用、知觉者至用”的政府信誉。更让人不习惯的是,城市马路改造过程中原有的自行车道被“消灭”了,机动车和自行车混道使用,致使行人安全得不到保障。
斑马线成了危险线,这反映了部分司机脑子中“以车为本”的霸王心理。在国外,车避行人早已是一种习惯,即使在马路上也一样,更不用说斑马线上了。而我们的部分肝火较旺的司机,动辄开车“斗气”,你牛我更牛,交通标志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形同虚设。我最近几天下夜班开车回家,到海口东站附近时,经常见一个破烂中巴车在大马路上逆行,岂有此理。更让人气氛的是,有一种“牛”人,专门将车的前大灯改成蓝色光,在马路打开大灯,别的车什么也看不到,被直直射来的灯光晃得简直要晕过去。一个人开起车来如此“无德”,你很难说他是一个有教养的人。
法规固然重要,但是在全民敬仰法律的气氛还不够浓厚的社会,加强交通安全,守“车德”的提倡就不能说没有效果。加强交通安全,请从自觉遵守“车德”做起。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车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