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21日讯
“我打算买交强险,可我不知道到哪里买……”今天,本报刊发了交警部门将从10月1日起检查交强险的报道后,许多读者致电本报热线,就一些疑难问题寻求答案。原来购买的三责险没到期咋办?
吴女士问,她的第三者责任险要到明年5月才到期,问现在不买交强险会不会受到处罚?市交巡警支队介绍说,交强险制度于7月1日起实行。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具体而言,吴女士的第三者责任险到明年5月到期,暂无需购买交强险。到哪里办理交强险业务?
不少读者打算购买交强险,但不知道到哪里购买。据海南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只有中资保险公司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目前全国共有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获得交强险经营资格。我省共有7家保险公司可办理交强险,它们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和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如何证明自己买了保险?
王小姐等多位读者问,自己开车出门,如何让交警知道自己购买了保险。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第三者责任险已于今年7月1日前生效的,车主在开车上路时要随车携带保单,以便接受检查。购买交强险的车主,应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从10月1日起,既没有携带原商业三者险保单或张贴交强险保险标志的车辆,将被公安交管部门扣车甚至罚款,之后凭单证或标志提车。(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