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过偷窥卡号、密码,破解商业银行灵通卡加密措施,“克隆”出信用卡,并在多家银行的ATM机上提取现金3.5万余元的南京人汤明,近日在镇江落网获刑。 伪造8人的银行卡
汤明在南京出生、上学,毕业后他来到镇江一眼镜店工作。 2004年初,汤明在得知利用他人信用卡卡号、密码可复制信用卡的情况下,萌生了伪造、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念头,并购买了伪造信用卡所需的磁卡读写器等设备,汤明利用其在上海安泰眼镜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一店工作的便利条件,偷窥在该店刷卡消费的顾客孙某等人的信用卡卡号、密码。汤明破解了银行卡加密措施,掌握了使用电脑、磁卡读写器改写信用卡磁条信息伪造灵通卡的方法,伪造了孙某等8人的银行卡。 偷偷取走35000元
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间,汤明持伪造的信用卡及事先获取的密码,先后十余次至多家银行的ATM机上提取现金共计3.5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9月20日,南京人汤明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磁卡读写器一台,牡丹卡、金穗借记卡、邮政储蓄卡、长城电子借记卡、医院就诊卡各一张予以没收。 用户也要注意保密
司法机关再次提醒,信用卡持有者在保护好密码的同时,对自己的卡号也要注意保密,以防止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金融部门也要加强信用卡的安全管理,经营部门也要加强对收银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