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1日电哈尔滨市今年(2006-2007供热期)供热开始按新价格执行,上个供热期按新价格所缴热费高于31.15元/平方米的部分,将用于抵付今年热费。这是记者在20日召开的哈市供热工作会议获悉的。
今年初,哈市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并调整了供热价格。
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计算,居民供热收费由现行31.15元上调到34.55元;非居民用户上调到37.35元。新热费价格从2006-2007供热期开始执行,上个供热期已按新价格交纳热费的,所缴新增部分冲抵今年开始的新供热期热费。作者:李宝森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编辑: 孙岚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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