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交通肇事致人当场死亡,肇事者为了逃避处罚,驾车逃逸。警方根据遗留在现场的汽车大灯碎片以及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线索,仅用22小时,即将此案侦破,肇事者被刑事拘留。
19日4时29分,徐国良驾驶黑A57550红色捷达轿车延和平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和平桥头人行横道线处时,将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当场撞死,死者大约60多岁,男性,身上没有任何证件。 徐趁路上车少人稀,便驾车从和平桥辅道逃逸,经一匡街、西大直街到姐姐家躲避,徐对姐姐只说撞车了,没有透露细节。
动力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提取了现场遗留的汽车大灯、边灯碎片,确定肇事车辆前大灯、机器盖子、前风挡玻璃有损坏。通过警方的侦查,最终将肇事车辆锁定牌照为“黑A57×××”的红色捷达轿车。此时,徐国良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于20日2时到动力交警大队投案。
徐国良交代,他从18日17时接车,到案发时一直开了11个多小时的车,过度疲劳致使自己没有看到过街的行人;由于当时天黑,便心存侥幸驾车逃逸,徐国良现已被刑事拘留。(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