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杰)省交通厅正在积极推进交通建设投资体制改革,今年初提出的“土地入股”模式还在进一步论证。而韶关市正在尝试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征用集体土地,做到既利用好建设资金,又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在今年1月召开的建设大交通现场会上,省交通厅副厅长李熹光表示,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准备采用政府还贷公路模式进行投资建设,拟在韶关至江西赣州、东莞至惠州高速公路(东莞段)进行土地入股试点,以从制度上发挥土地使用效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对于这一“敏感问题”,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冠雄昨天表示“有备而来”。他介绍,有关部门对东莞至惠州高速公路被征地农民进行广泛的民意测验,结果58%的村民对“土地入股”方案持不同意意见,所以该公路试点工作不再进行。
对于韶赣高速公路的模式,陈冠雄认为是政府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征用农民集体留用地的行为,因为该公路全部资金由政府还贷,不具有经营性质。该模式的做法是,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假设征用一亩地的费用是4万元,政府征用后在10年内逐年分期付款,但每年给5%的补偿费。这样既使农民增加了收入,又让政府在短期内减缓短期资金不足的压力,是一种双赢的模式。陈冠雄表示,交通部门将继续探索更好的征地办法,和谐发展交通。“如果广东早期没有创立‘收费还贷’模式,高速公路就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