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一姓雷的律师因旅游纠纷将北京故宫博物院告上了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雷律师的诉讼请求。
据雷律师称,今年8月17日下午,他在北京故宫午门东侧售票处购买60元成人票一张,进入故宫参观后发现太和门被蓝色施工网包裹,并且有工人正在施工。 同样,太和殿的殿顶也有许多工人正在施工,工地周围到处都是“施工现场,请勿入内”的牌子。雷律师认为,他与被告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故宫博物院明知其提供的服务有瑕疵,而在销售门票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剥夺了他的知情权,也进而影响了他的选择权。雷律师要求法院判令故宫博物院退还门票费6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进行了合议庭评议,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在对太和殿等古建筑进行修缮之前,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太和殿等建筑将关闭维修,停止参观的消息,同时在售票处悬挂了通告牌。原告在双方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成立之时,应当知道太和殿关闭修缮事宜,故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雷律师表示不同意判决,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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